蘇訊快評|杜才云: 讓正當競爭“主宰”市場經濟
為有效引導經營主體依法合規(guī)經營,共同營造良好競爭生態(tài),近日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公布7起網絡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,其中既有虛假宣傳、商業(yè)詆毀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,也有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。(1月3日,法治日報-法治網)
在市場經濟的廣袤天地里,正當競爭猶如那璀璨的陽光,照亮了企業(yè)前行的道路,賦予市場蓬勃的生機與活力;而不正當競爭則似陰霾,一旦蔓延,便會遮蔽這片天地的光明,擾亂市場的正常秩序。如今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公布的7起網絡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,更是讓我們深刻意識到,唯有讓正當競爭主宰市場經濟,方能鑄就繁榮穩(wěn)定的商業(yè)未來。
以典型案例,敲響不正當競爭的“警鐘”。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所公布的這些典型案例,恰似一記記響亮的“警鐘”,振聾發(fā)聵地提醒著每一位經營者。其中涵蓋了虛假宣傳、商業(yè)詆毀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,宛如陳舊卻依舊致命的“暗箭”,時刻威脅著市場的公平公正;還有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,仿佛隱藏在暗處的“陷阱”,讓人防不勝防。你看,有的經營者打著商業(yè)測評的幌子,惡意丑化貶低競爭對手產品,這就如同往清澈的市場之泉中投入了“臟物”,混淆視聽,誤導消費者;有的靠雇傭刷手給對手“刷差評”,企圖破壞對方聲譽,這簡直是在公平競爭的“花園”里肆意踐踏;更有甚者,將競爭對手的商業(yè)標識設置為搜索關鍵詞來吸引流量,此行為猶如偷走他人“路標”,為自己謀私利。這些不正當競爭行為,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,更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,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和諧秩序,讓市場經濟的“樂章”出現了刺耳的雜音。
依法律法規(guī),筑牢正當競爭的“堤壩”。面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不斷涌現,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一直在積極完善,如同筑牢了一道道堅固的“堤壩”,守護著正當競爭的領地。2017年反不正當競爭法增設“互聯網專條”,恰似在這道“堤壩”上嵌入了一塊關鍵的“基石”,讓監(jiān)管有了更明確的依據;去年5月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的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(guī)定》,又像是往“堤壩”上增添了一層厚實的“防護層”,進一步增強了抵御不正當競爭“洪水”的能力。而近期反不正當競爭法迎來第三次修改,完善網絡不正當競爭監(jiān)管制度,明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、技術、平臺規(guī)則等實施惡意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,這無疑是根據當下形勢,對“堤壩”進行的一次全面升級加固,使其能更好地阻擋住那些花樣翻新、妄圖沖破防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,確保市場經濟的“河流”在合法合規(guī)的河道內平穩(wěn)流淌。
聚多方合力,揚起正當競爭的“風帆”。守邊界才能有秩序,守底線才能有未來。隨著技術的飛速進步以及互聯網商業(yè)模式的持續(xù)迭代,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必然會如“野草”般不斷滋生,花樣層出不窮。這就需要我們多方合力,與時俱進地完善法律法規(guī),如同不斷打磨航海的“羅盤”,為市場競爭指明正確方向;強化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,好似經驗豐富的“水手”,時刻警惕、及時糾正偏離正軌的行為;引導經營主體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(yè)道德準則,讓他們在合法的軌道上開拓創(chuàng)新,如同揚起正當競爭的“風帆”,借風而行,推動市場經濟這艘“巨輪”破浪遠航,駛向規(guī)范健康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彼岸。
“ 志不求易者成,事不避難者進?!痹跊坝颗炫鹊氖袌鼋洕顺敝?,我們要讓正當競爭成為主宰,剎住各種不正當競爭歪風邪氣,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,依法嚴懲不正當競爭行為,讓公平公正的競爭環(huán)境成為常態(tài),如此,方能在未來的商業(yè)征程中,書寫出更加輝煌燦爛的篇章,讓市場經濟綻放出更為耀眼的光彩。(杜才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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